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刘娜)11月17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10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共处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45起,其中接到市民通过110报警的警情22起。
秋高气爽,乔迁新居的人多了,搞点庆祝活动是可以的,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扰人清静则必须叫停。10月5日,吴某某因庆祝搬家,在荷塘区某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0月18日,苏某因朋友乔迁,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0月27日1时许,胡某为庆祝朋友乔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让附近很多居民在睡梦中被惊醒。
家有喜事,将其广而告之没有错,但不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扰民。10月1日一个小时内,肖某某、刘某某分别因儿子结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此后两天,王某某因侄子结婚,龙某某因弟弟结婚,分别在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还有多人因庆祝棋牌室、养生馆开业,庆祝朋友购买新车,在小区或饭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助兴。没想到却是以喜悦的心情开头,接受公安机关处罚作为结局。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辖区公安机关已对以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大家自觉遵守规定。市民若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