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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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记者/陈正明 通讯员/廖培)“罚得好,看谁还敢在疫情期间乱涨价,赚黑心钱。”11月6日,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查组与市市场监管局紧急处置荷塘区一起哄抬物价问题后,超市附近居民纷纷点赞。从群众反映问题,到职能部门有效处置,整个过程不到7个小时,这得益于“幸福株洲”监督与服务微信群。

    当日下午4点50分,市纪委监委微群办工作人员在梳理全市群众当日在“幸福株洲”“制造名城”监督与服务微信群反映的疫情相关问题时,发现荷塘区有群众反映,称该区鼎达特价生活超市“猪肉卖67.6元一公斤,土豆卖9元一斤,价格涨得太厉害”。

    发现该问题后,微群办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微信群管理系统,将问题工单派发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上报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查领导小组。随后,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调查组赶往现场调查,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查组也派出2名干部现场督办。

    超市人员在被问及猪肉蔬菜售价情况时表示,最近售价上涨是因为进价涨了。至于到底涨多少,他们也不清楚,称只是按照超市定价销售。

    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组发现了其中的“猫腻”。11月1日前,该超市购进鲜肉的价格为38元每公斤,销售价格为43.8元每公斤,利润15.3%,之后的5天基本维持正常利润水平。但11月6日,该超市以45元每公斤的价格购进鲜猪肉,却将售价上调到67.6元每公斤,利润高达50.2%。经过核实,超市当天共出售鲜猪肉21公斤,获利474.6元。

    “超市在疫情期间较大幅上涨猪肉价格,这种行为决不允许,且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并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最终,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并核算成本后,拟对该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74.6元,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1423.8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现场检查该超市其他商品,对存在同类问题的商品,也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我们马上调整价格……”11月6日晚上11点,调查组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鼎达特价生活超市负责人连声表示,不应该如此涨价,将深刻吸取教训。

    据了解,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通过“幸福株洲”“制造名城”两个监督与服务微信群,发现并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18030个。同时,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重点选取了核酸检测、外出就医、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等疫情相关且较难解决的1038个突出问题,用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的形式,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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