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11月7日,市纪委通报了2起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规定,从通报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大力发扬敢打必胜的优良传统和严实深细的战“疫”作风,以战时纪律展现战时作为,集中精力、心无旁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
株洲市一中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近日,市一中多名学生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查,市一中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敷衍塞责,应对突发情况处置不当,造成多人感染且向社会面外溢的严重后果。经市委研究决定,给予株洲市一中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嵩免职处理,对株洲市一中党委书记刘迎玖予以停职检查,责成市教育局对株洲市一中学生发展中心主任朱文江予以免职,并对以上三人失职失责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株洲市二医院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11月1日,市二医院未严格落实对发热门诊实行全封闭就诊管理的要求,导致一名发热患者(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暴露在人员密集的医疗场所,存在疫情社会面外溢风险,造成多人被集中隔离。经研究决定,对株洲市二医院党委书记邹祖倡、院长李文灿、副院长刘建民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