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王建设 何春林)市司法局专家昨日就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答,指出市民在静默管理期间若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此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问: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答: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