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为一己私利,我们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制作烤鸭,害人害己,我们不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经济上也蒙受了损失。希望能给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在攸县检察院举行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当事人唐某悔恨地说。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筑牢食品安全底线,该院对一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另外邀请了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拟提出的诉讼请求,特别是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介绍。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系当事人在生产烤鸭制品的过程中违法添加亚硝酸盐并进行售卖,致使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当事人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听证员们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从严监管的必要性等方面发表了听证意见,餐饮从业者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亚硝酸盐的行为对人体损害极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2名当事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在烤鸭里添加亚硝酸盐,会使其色泽更亮、口感更好。但是添加量超标可能致人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