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封山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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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马文章)10月26日,我省发布封山禁火令。封山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封山区域包括本省境内所有山林及距离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

    封山禁火令要求,除封山区域内居民和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内;确需对外开放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须经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同意。所有进入人员,须严格实施实名制、扫防火码并接受防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森林防火检查。

    封山区域内,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基草、烧农作物秸秆、烧荒开垦及其他农事用火行为;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和取暖、野炊以及举办篝火等活动;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严禁其他一切未经批准的户外用火。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等违反封山禁火令的行为,应当立即拨打12119报警电话、12345热线或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其他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各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有效举报进行奖励。

    违反封山禁火令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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