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专小区私家车常被放气 谁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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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辆停在师专小区路边的私家车,有两个车胎遭放气。 记者/刘平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平)“车子被人放了气,真的气人!”8月31日上午10时15分左右,天元区泰山路街道谢家冲社区师专小区一居民离开住所,准备驾驶停在小区路边的越野车外出,结果发现车辆一侧的前后轮轮胎都瘪了,车轮旁地面上还放着气门嘴帽。有师专小区居民反映,路边车辆车胎遭人为放气的现象时有发生。

    该车主称,这台越野车是一天前停放在小区路边,以前也在这里停过车,但放气还是头一次遇到。

    记者发现,通往师专小区的柏油路为双向两车道,路边未划停车泊位,但路边停有十多辆私家车。其中有4辆私家车存在轮胎没气现象。

    师专小区有别墅5栋、住宅楼10栋,住户304户。目前,该小区无物业公司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居民们反映,师专小区成为开放式小区,常有外来车辆驶入小区停放,因停车位紧张,车辆乱停现象突出。给车轮胎放气的人,身份不明。

    谢家冲社区党委书记王晓洁介绍,车辆轮胎遭人为放气的现象在师专小区已多次出现;轮胎被放气的车辆,往往是占道停放的车辆,以外来车辆居多;小区监控拍摄的视频模糊不清,放气的人至今不明确。

    当记者将此问题向辖区的社区民警反映时,社区民警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灿辉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故意将他人车辆轮胎放气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可对涉事人员进行传唤。如果因故意将他人车辆轮胎放气,造成严重的安全后果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果是用工具捅破他人车辆的车胎,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涉嫌故意损坏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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