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装燃气报警器 一餐饮店被停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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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喜张 通讯员/龙妍)“你们餐饮店一直没有安装燃气报警器,多次下达告知书都不整改。”9月28日,株洲市住建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芦淞区钟鼓岭的重庆鸡公煲餐饮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供气合同,燃气企业对该门店拒绝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暂停供气措施。

    根据去年9月1日修改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市住建局等十部门今年7月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餐饮等行业燃气泄漏爆燃事故发生。

    “我们也不想给餐饮用户增添麻烦,但近期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我们敲响安全的警钟,实行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为了大家安全着想。”株洲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管道燃气服务科科长周国介绍,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全市餐饮等行业用户尽快实现燃气报警器安装全覆盖。

    全市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用户有5000多户,目前已经安装了近4000户,呼吁暂未安装的餐饮等行业用户也积极配合,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按期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所安装产品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不在工作状态,且拒不整改的,将进行相应处罚。” 周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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