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平)“没有索要发票,没有记车牌号码。”9月22日晚,72岁的渌口区居民陈先生提着两袋行李回到家,发现身上的手机不见了,意识到手机可能落在了出租车上。寻找一辆陌生的出租车无异于大海捞针,陈先生的家人尝试着拨打了110求助。
陈先生回忆,22日傍晚6时45分左右,他在芦淞区天元大桥下搭乘一辆出租车回渌口区,当时车上还有3名乘客,他坐在后排座位。出租车到达渌口区后,分别将每名乘客送到各自的目的地,陈先生是最后一名下车的乘客。陈先生用现金支付车费,提着两袋行李,于晚上7时25分左右回到家。
报警后,很快有3名民警来到陈先生所住的小区。民警一边安慰陈先生,一边详细咨询其所乘出租车的行车线路和时间,获取有效信息后迅速开展核查,很快锁定了出租车公司及相关车辆。民警与出租车驾驶员取得联系后,得知陈先生遗落的手机确实在其车上。
很快,陈先生在民警陪同下,在约定地点从出租车驾驶员处领回了手机。从报警到找回手机,前后仅半个小时。手机找到后,3名民警还主动送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