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伐木拒不退赃 男子获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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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近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涉嫌滥伐林木案。被告人郭某因滥伐林木罪、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被依法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7月,郭某在仅办理了6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材积)的情况下,在炎陵县某山场采伐了20.577立方米(材积)的杉树,折合蓄积31.657立方米。经鉴定,郭某超额采伐13.977立方米,折合蓄积21.503立方米。同年10月,公安机关对郭某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

    郭某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其滥伐的杉木予以扣押。但随后郭某私自将涉案的杉木变卖,非法获利9700余元且拒不退赃,严重影响司法机关正常办案。直至郭某被逮捕后,其家属才退缴非法获利。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郭某私自变卖已被司法机关依法扣押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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