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出台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孙晓静 实习生/吴洁 通讯员/郑奕)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已出台。新学期孩子要交多少学费?有哪些项目?家长们请看仔细。
这些费用可以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可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
普通高中学校除可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和学生健康体检费。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学校)对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免收学费;不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中职学校学费标准执行。
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伙食费和代收费(代收费是指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床上用品费、园服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等)。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由各地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
民办中小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的,可收取学费(须扣除生均经费补助标准部分);为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费;在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或代办服务)的,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执行。
严禁学校乱收费
“严禁学校乱收费,一经查出,严格处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并严格落实退费政策。
因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小学校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他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期按5个月计算),当月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
哪些费用严禁收取?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
严禁从课后服务费中开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支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保险佣金。严禁中小学择校乱收费。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以校园安全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购买门禁卡、门禁App或视频监控等费用。
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除伙食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严禁以校企合作办学等名义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费用。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
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严禁扩大范围收费,严禁使用非法票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