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监管处罚权下月起由资规部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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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伍靖雯)9月1日起,原属城管部门职能的私搭乱建、超面积违建等问题的行政处罚权,将正式划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统一行使。

    根据市政府办近期下发的《关于调整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权主体的通知》,此次划入资规部门的共有4项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别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权;未经批准、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处罚权;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权;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权。

    此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全流程监管机制,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处罚”的要求,强化城区违法建设管控力度,提升全市违法建设治理水平。

    调整后,我市资规部门将统一承担城乡规划方面的监管、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乡村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负责查处违法建设并作出相关行政决定。城市各区城管部门则负责执行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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