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平方米自建房 隔成12间“格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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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人在拆除“格子房”。记者/杨凌凌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杨凌凌 通讯员/胡子凤)50多平方米的自建房,被承租人用木板或者空心砖进行“改造”,分隔成12间“格子房”,不仅改变了房屋原有结构和格局,还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8月27日,在龙泉街道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位于新芦淞服饰都市工业园的一处“格子房”被拆除。

    新芦淞服饰都市工业园27栋的一楼被租赁给李女士十余年,作为服装加工厂的老板,李女士承租后,把50余平方米的一层楼改造成了12间“格子房”,用于员工居住。由于“格子房”隔断均为木质结构,如果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们在前期摸排过程中发现了这一情况后,立即督促租户进行整改。”龙泉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宣传发动,李女士认识到这种改建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便主动拆除隔断墙,将“格子房”恢复原貌。

    据了解,8月27日,新芦淞服饰都市工业园1至30栋以及龙泉村共14户经营户自拆“格子房”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

    龙泉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辖区“格子房”动员拆除力度,对于已经拆除的,将定期巡查,做好常态化管理,保障居民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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