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头盔无号牌装伞“两车”将禁止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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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彭晚华)8月16日,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称,即日起推出十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简称“两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通告要求,全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社会团体、协会等应加强内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建立门卫劝导制度,严禁放行未佩戴头盔、安装遮阳伞或未悬挂号牌的“两车”。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对“两车”违法行为,一律实施教育、拆伞、上牌、戴帽、处罚等措施。对未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不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一律抄告驾驶人所在机关、单位、团体和协会,并纳入全市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机关、单位、团体、协会的工作考核。有阻碍、辱骂、殴打以及袭击执法人员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肇事人员法律责任。

    通告强调,这些规定落实情况一律纳入市文明办、市安委办、市“平安建设”办等对全市文明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平安建设(综治)的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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