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老司机”屡教不改 这下代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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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胡胜兰)7月23日凌晨,石峰交警大队在响田东路与北站路交叉口路段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一名男子因第三次酒驾被查。

    当日凌晨0点20分许,贺某驾驶一辆浙C牌照的车行驶在石峰区响田路上,被石峰交警大队民警拦截,车内酒气浓厚。

    在对贺某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时,贺某各种不配合,要么吹不出气,要么吹一下就断。民警教导和示范,贺某就是不配合。民警只好警告要对其进行强制措施,贺某见逃避不了,选择配合吹气,结果为69毫克/100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这是贺某第三次酒驾被查。贺某在2016年12月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在2020年4月因第二次酒驾被查,驾驶证被吊销。这一次是第三次酒后驾驶,还是无证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贺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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