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物业被强制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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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派出不少警力强制执行此案。记者/王晖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王晖)三台警车、二十余名法警到场。昨天下午,争议许久的亚泰时代广场物业交接一案,终于得到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数次报道,一直拖而不决

    早在2021年1月8日,株洲晚报A10版就刊发《新物业已进驻,老物业为何不退场?》一文,报道了亚泰时代广场的物业移交纠纷给业主带来不便一事:2020年7月,该小区通过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首届业委会,并分别于当年8月22日、11月22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方式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场,并于当年10月26日向前期物业公司——株洲市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亚泰物业)送达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要求亚泰物业于当年11月26日办理退场交接,但遭到亚泰物业拒绝。

    其后,记者又在2021年6月11日,再次以《亚泰时代广场的难题 谁来解?》为题,报道该小区物业管理困境。去年7月28日,晚报A09版再度报道亚泰物业以业主未缴清物业费为由,拒绝给业主买水买电的事情。今年4月,市物管事务中心负责人,会同街道办、社区和荷塘区物管中心,再次来到该物业公司,就亚泰物业拒绝给业主买电现象提出批评。

    业委会起诉亚泰物业获法院支持

    亚泰物业虽然落聘,但拒绝退出。其理由是自己当年进场,进行了供电供水的二次改造,如果要自己退出,部分费用必须由新物业公司承担。另外,2020年表决解聘亚泰物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的投票结果不真实,存在瑕疵。

    为此,小区业委会将亚泰物业告上法庭。荷塘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业委会更换物业公司的行为合法,且要证明解聘物业公司的投票程序违规,亚泰物业又未能提出足够证据,所以被告亚泰物业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判决要求亚泰物业限期移交相关资料、设备图纸等。其后,亚泰物业不服初审判决,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3月9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但亚泰物业一直拒绝撤离,于是便有了昨天的强制执行。

    市物业事务中心:具有里程碑意义

    昨天的强制执行较为顺利,虽然业委会和亚泰物业之间有一些小的矛盾冲突,但整体秩序井然。荷塘区法院出动20余名法警,全程也有执法录像。

    为把工作做扎实,业委会还聘请了市国信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场公证。公证员尹华英告诉记者,这是她们公证过的株洲市相关案件判决执行真正到位的第一例,它的意义十分重大。

    市物业事务中心副主任张志刚称,这次法院的执行到位,是本市物业行业的一件里程碑式的事件,它为其他类似的案件执行提供了样板,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他希望本市还有其他悬而未决的案例,也能像荷塘区法院的这次动作一样,得到真正切实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最新消息

    业委会主任胡晨铭告诉记者,亚泰物业认为小区供水供电系统系亚泰公司建设,以此为由不愿移交总购电卡。此举将造成了业主无法购买水电、新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进场服务,如此炎热夏季,矛盾可能再次升级。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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