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掉“杀猪盘” 电诈团伙8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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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电信诈骗作为一种远程非接触式的诈骗形式,近年来导致许多群众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一起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被告人刘某、谢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郭某、张某、袁某、何某、罗某5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袁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2020年3月初,“山哥”(信息不详,未到案)联系被告人刘某,让其带人到缅甸从事诈骗活动,之后刘某安排罗某去缅甸查看当地的环境。罗某到缅甸看到“山哥”提供的场所在一处工业园内,遂将情况告知刘某。同月,刘某纠集被告人谢某、袁某等人在未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偷渡前往缅甸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在“山哥”的安排、培训下,刘某等人组成一个电信诈骗团队。刘某为该团队代理,负责采购诈骗所用的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及上述设备的故障维护。其他人则是业务员,负责在网上寻找被害人并实施诈骗。

    他们的作案流程是,先由业务员通过聊天软件添加被害人好友,业务员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和对方聊天,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就诱使对方炒外汇,让对方在虚拟货币App上注册并充值买币,再通过操控将对方的币吞掉。短时间内该团伙诈骗得手93万元。

    2020年10月至去年1月,该团伙成员陆续回国,相继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是典型的“杀猪盘”+“虚假投资”相结合的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5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案系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

    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驳回各被告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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