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暴力,如何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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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怪瘦

    嗨,大家好!今天,株洲网事聊天室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本期主持人怪瘦,欢迎您扫描二维码加入我们,一起聊柴米油盐,聊喜怒哀乐,聊各种有意义或者有意思的事。

    唐山烧烤店暴力打人事件发生以来,引发了全民公愤。在我的朋友圈里,许多人义愤填膺,发表看法。有人认为应该及时出手制止暴力,也有人觉得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选择报警而不是一味往上冲。本期聊天室想和大家讨论一下,面对暴力,你会如何“制暴”?

    不要香菜:看到网上流出的监控视频时,我正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灯火通明,我却感到害怕。我害怕遭遇和视频里那些女孩相似的不幸,更害怕出现有能力帮助他人却不敢施以援手的情况。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冲进视频里帮助那些女孩,像电视剧中的武林高手那样有能力抵抗暴力、保护身边的人。

    冷静下来思考,如果我是类似暴力事件的目击者,我的第一反应是报警和拨打急救电话,除此之外就是站在安全地带大声呼救,吸引更多人来帮忙,等待警方和救护车到达再离开。我现在能理解视频中的那些旁观者,他们并非视而不见,他们也有劝架和报警,大家在用自己的方式帮助受害者。面对暴力,鲁莽硬刚行不通,作为普通人,我们先要保护好自己,才能尽可能地帮助受害者。

    清风:当看到新闻时,我无数次问自己:“倘若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冲上去保护那个女孩,和那几个壮汉扭打在一起?”答案都是:“不敢上去。”

    因为我不是身怀绝技的“奥特曼”,我只是一个普通女生,没学过一招一式,面对蛮横无理的暴徒,我冲上去,只有挨打的份。我能为受害者做的就是第一时间报警和叫救护车,观察施暴者的体貌特征,并记下施暴者的车牌号码和逃跑方向,以便警察破案。我认为见义勇为,并非只有直接的身体对抗这一种方式,也包括及时报警、救助受害方、大声阻吓施暴者、拍摄取证、甚至事后作证等,我们在选择施救方式时应该量力而行。

    斗笠樵夫:看到恃强凌弱的行为,有能力制止的话我一定会选择站出来。如果我是视频中的女孩,我肯定也希望有人能及时出手相助,谁也不能保证类似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我们不反抗不呐喊,甚至是冷眼旁观,那有朝一日,落在被打女孩身上的拳脚,也会成为我们每个人的噩梦。

    如果施暴者是一个人,我肯定不会想那么多,直接就去帮忙了,但在肾上腺素飙升的时候很难控制好度,有可能在防卫过程中造成施暴者受伤,也有可能伤到自己。在唐山打人事件中,殴打者有9人,且多为壮汉,我不能贸然上前,孤身涉险,但我至少会在言语上进行劝阻,大声呵斥对方,如果有男性在场,我会联合几个在场的男性一起制止暴力行为。我相信这时候只要有一两个人敢站出来,旁边的人也会被感染。

    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畅:虽然目前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但对本案的关注与讨论一直没有停止。作为一名法律人,我认为打人者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从警方通报及视频显示,涉案人员先是对受害女子实施了骚扰,遭到拒绝后,在烧烤店内外对受害人采取酒瓶砸头、脚踹头部等方式,严重威胁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在公共场所对女性受害人采取暴力流氓行为,破坏社会秩序,伤害他人身体,涉嫌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和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行为人的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几个不同的罪名,一般是从一重罪处理。

    唐山打人事件,系群体暴力伤害案件,其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威胁受害者的生命安全。旁观者对发生的伤害行为所采取的防卫和救助行为可以引用《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正当防卫及无限防卫权,若造成人员伤亡,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正当防卫。

    面对带黑恶势力性质的凶残暴徒,作为普通市民,保护好自身安全,无疑是第一位的。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大家可量力采取固定证据、事后报警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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