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误食电蚊香液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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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戴凛)6月5日下午,我市一名一岁的幼儿误食电蚊香液中毒,荷塘交警两次紧急配合幼儿家属送医救治。目前,该名幼儿仍在紧急救治中。

    一岁幼儿误食电蚊香液

    据幼儿母亲介绍,小宝有1岁8个月大。6月5日下午3时许,家人陪孩子睡午觉时临时离开了几分钟。待家人返回时,发现孩子已经起身,并且手中拿着原本放在床头附近的电蚊香,而电蚊香中约20毫升的电蚊香液已经见底。很快,小宝开始剧烈咳嗽,家人立即准备送医。

    情况紧急,一名热心人先将他们送往附近的红旗广场交警执勤点。了解相关情况后,交警立即配合家人转运至株洲市人民医院。不久,小宝开始出现抽搐症状,并一度心跳停止。经抢救才得以恢复,但仍未恢复意识。

    当晚8时40分,幼儿家属决定转院至市中心医院,于是再次向荷塘交警求助。经交警警车开道,迅速将幼儿转运至市中心医院。

    记者昨日联系幼儿家属时,幼儿仍未恢复意识,并在紧急救治中。

    电蚊香液具有神经毒性

    记者了解到,由于电蚊香不产生明显的烟雾,被很多家庭选用。但近年来也有多地发生过幼儿误食电蚊香液的意外。

    据了解,电蚊香主要通过电加热液体药物的方式,让蚊香液蒸发成气体散发到空气中,从而达到驱蚊灭蚊效果。蚊香液的主要成分为拟除虫菊酯类的化学成分,此外还有一些氯仿、苯、乙醚等作为溶剂。其中菊酯类农药是广谱性杀虫剂。

    以某品牌的电热蚊香液为例,其驱蚊配方为四氟醚菊酯、炔丙菊酯和氯氟醚菊酯等拟除虫菊酯类化合物,除虫菊酯能麻痹蚊子的神经,以致蚊子无法动弹,达到驱蚊的目的。因此这类化合物具有神经毒性,蚊香液一旦口服入胃,要进行及时清除和救治。

    医生建议,人误食电蚊香液后要立即催吐、洗胃。或者补液、利尿以促进毒物排泄。特别是随着夏季来临,此类物品一定要远离儿童能够拿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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