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规范房地产涉及教育设施广告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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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谈会现场。

    5月26日上午,涉及二中莲花中学、白鹤新校区广告宣传楼盘开发企业行政约谈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对部分房地产企业在户外广告牌、宣传横幅、广告灯箱、网络等媒介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通报,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并迅速整改。

    今年以来,为坚决扼制“学区房”的广告宣传乱象,严厉打击“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自今年4月6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涉及教育设施广告宣传行为的意见》之后,持续开展我市“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包括从事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特定中小学的,在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中使用“学位房”“学区房”“名校”等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的,以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房地产广告进行全面监测;定时集中清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强化房地产市场主体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紧盯楼市各类广告宣传行为,发现问题,立即处置;通过集中约谈、重点约谈、行政告诫等方式督促警示房地产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增强其遵法守法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查处并集中曝光一批“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老百姓买房是大事,为了增强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防范意识,减少房屋交易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在购房过程中,理性选择获取信息的正规渠道,涉及房地产的学校相关政策和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不要轻信盲从,事关教育设施的办学性质、开班计划、招生政策等教育相关的政策和信息,可前往相关区教育部门进行咨询。 (图/文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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