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人力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近年来,一些企业为盲目追求利润,将目光瞄向人力成本较低邻国。他们没有选择法律允许的正常雇佣渠道,而是选择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的底线。
企业一旦涉足非法雇佣外籍劳工,就很难避免不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之中,这也正是本案中姚某甲为何没能逃脱刑罚的原因。除了存在法律风险之外,本案中的非法越南务工人员还存在工作期限不稳定的情况,经常毫无征兆地离职,这也是非法雇佣外国劳工的隐藏风险之一。
我国禁止非法雇佣外籍人员的规定是符合国际潮流的,规定首要保护的是我国公民的就业机会。如果大量未经许可的外籍务工人员涌入我国,我国的就业市场势必遭到严重冲击。所以,企业不应为了眼下降低用工成本的蝇头小利,就无视国家法律容留聘用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