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带小舅子取款近30万元连人带钱被“请进”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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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陈双容)男子来到银行办理取款业务,却被民警带进了派出所,这是怎么回事?5月11日,经开公安分局公布了一起取款风波的来龙去脉。

    近日,两名男子驾车来到株洲经开区某银行大厅办理业务。突然,几名警察走进大厅,将两人围了起来。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现两人银行卡存在资金异常现象,可能涉及电信诈骗。于是,工作人员一边淡定地和男子说话,一边示意同事拨打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龙头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看到警察出现,两名男子脸上出现慌张神情。经过简单询问后,两名男子带着随行的近30万元现金及大量银行卡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两名男子是姐夫和小舅子的关系。去年12月,姐夫段某被朋友邀请到珠海找活干。朋友告诉他:“这个工作就是挣点外汇赚取差价,利润两人平分。你只需要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号,进账后去取钱就行。那些兑换之类的事,我来负责。”段某一听,觉得没什么大事,就接下了这份“差事”。还别说,这跑龙套的活一点不累,收入却颇丰。尝到“甜头”后,段某叫上小舅子陈某,决定大干一番。

    不料,今年3月底至4月初,两人发现名下多张银行卡陆续被冻结,前去银行咨询得知是账户资金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此时,两人才意识到这个工作有些问题,但经不住利益的诱惑,还是心存侥幸继续干。

    事后,段某仍提供名下17张银行卡“捞外快”,收取资金200余万元并取现;陈某也提供名下15张银行卡,收取资金100余万元并取现。在此期间,两人将取现的人民币陆续送往境外地下钱庄兑换,并从中获利。

    目前,段某、陈某对参与帮助网络信息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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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信罪”是什么罪?

    经开警方提醒,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公民各类信息越来越透明化,这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从而衍生各类新型犯罪,“帮信罪”就是其中一种。群众切不可因贪图一时利益,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或租赁给他人。

    若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自己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法律处分等后果。如果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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