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所有城乡居民自建房均要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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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陈正明)5月10日,我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拆违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有关工作。市委书记曹慧泉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恢清作动员报告。

    曹慧泉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奋力决战“百日攻坚”,举一反三抓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冲刺“双过半”,以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宣读了《株洲市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了《株洲市城区拆违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市将突出自建房屋大排查、安全隐患大整治、拆违保安大行动、日常监管大提升等重点,强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

    重点1

    自建房屋大排查

    排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城乡居民自建房,重点聚焦城郊接合部、城中村、镇区(集镇)、安置区、学校周边、工业园区、景区、乡村民宿旅游点等人员密集(以下简称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

    排查内容包括用地审批、建设规划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建房手续办理情况;楼顶加层、周边扩建、楼内建夹层、改变承重结构等改扩建情况;墙体结构性开裂、楼栋沉降、墙体倾斜等安全隐患情况;经营性自建房经营许可手续办理及安全鉴定情况等;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情况。

    排查采取乡镇(街道)自查、县级抽查方式进行,其中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重点区域经营性自建房排查。

    重点2

    安全隐患大整治

    实行分类整治,对D级危房,应当依法拆除,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必须立即拆除,无法立即拆除的必须设置物理隔离和警戒线,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C级危房,产权人(使用人)应通过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必须依法立即关停、撤离人员。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撤离人员并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消防安全规范的必须关停。不属于立即拆除类范围、用作生产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存在较大、重大安全隐患的自住房,今年8月底前完成整治。各县市区对排查整治中迁出的政策帮扶对象,采取提供安全住所、合规生产经营场所等措施帮助安置及转产转型。

    重点3

    拆违保安大行动

    在全市范围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开展大拆违行动。

    其中,在城市四区及株洲经开区开展拆违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拆除任务包括以下6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违法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且妨碍项目建设、城市更新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的,擅自占有公共用地的,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的,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经依法判定需立即拆除的其他违法建设。

    重点4

    日常监管大提升

    立章建制,加快制定出台并督促落实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具体办法,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制定自建房用作经营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管理规定等。

    严格执法,重点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结构功能布局等违法行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

    举一反三,重点开展在建工程、供气供水、物业服务企业、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市政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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