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老烟枪”投保时撒谎 患病去世后,保险公司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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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被保险人袁某明明患上了肺癌,而且已因肺癌不幸去世,但袁某家人的索赔要求却被法院驳回了。

    据了解,袁某的女儿袁某甲于2019年入职一家保险代理公司,成为了一名保险业务销售员。同年,袁某甲通过自己工作的公司,为父亲袁某购买了被告保险公司一份金额5万元为期10年的“重大疾病保险”。随后,袁某前往被告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了体检,并填写了《被体检人健康告知书》,在告知书中声称自己“已吸烟10年,每天1支”、“没有患过支气管炎”。2020年5月,袁某被查出患有肺癌,并于同年9月不幸因肺癌去世。之后,袁某甲向被告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了拒绝。

    原来,早在2018年袁某就被医院确诊患上了支气管炎,并且病历中显示袁某“已吸烟约30年,平均20支/天”。于是被告保险公司作出了《拒绝理赔决定通知书》,袁某甲则将被告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一审理认为,袁某在《被体检人健康告知书》上的问卷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且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袁某甲作为保险业务销售员,经办了该宗保险业务,应当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有所了解。所以对袁某甲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诉讼请求不支持。袁某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院。

    市中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了袁某甲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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