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没事,冲过去 哐当!不好,撞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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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许琳)路口遇到黄灯,大部分车辆驾驶员会选择停下等待,也有个别人一脚油门抢灯过去。近日,在天元区株雷路与衡山中路交叉路口,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当时,阳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着株雷路由南往北行驶。快进入衡山中路时,与沿着衡山中路由东往西右侧直行驶入路口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

    天元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置,通过调取现场视频发现,阳某驾车闯黄灯,负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员戴某无责任。

    据了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具有警醒、提示作用,驾驶员开车遇到红绿灯显示为黄灯时,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减速停车,而不是加速抢行。在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则可以继续通行。

    交警提醒,黄灯抢行是引发路口事故的主因之一。黄灯亮时请主动减速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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