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绵城市 株洲准备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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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罗欣)4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株洲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调度会。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准把握系统化全域推进的要求,抓紧抓实海绵城市建设,全力争创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努力让海绵城市建设发挥更大效益。

    市领导王卫安、罗绍昀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负责人汇报了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城市各区、相关部门及国有企业负责人围绕项目铺排、排水管网改造、黑臭水体整治、公园绿地建设等情况发言。从2008年我市建成第一条海绵型道路(云龙大道)开始,我市一以贯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专项规划,出台了建设实施方案,推进了一批项目。至去年底,我市建成区内共建设海绵城市项目127个。

    陈恢清指出,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构建生态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具体行动,也是改善民生、系统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幸福株洲的现实需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陈恢清强调,要加强规划控制引导,坚持把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城建城管的全过程,切实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专业规划水平,注重加强技术规范指导,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做到统筹结合、综合利用,确保真正实现“海绵效应”。要精准把握系统化全域推进的要求,坚持系统化,统筹实施好排水防涝设施、城市内河(湖)治理、社区排水管网建设等项目;坚持全域化,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覆盖;坚持法治化,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依法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坚持智能化,用好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坚持示范性,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强化项目导向、问题导向、实效导向,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针对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干一个成一个、干一片成一片。要大力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全力争创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努力争取更多支持。要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考核评价,注重宣传引导,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延伸阅读

    何为海绵城市?它能解决什么问题?

    海绵城市的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指的是城市像海绵一样,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海绵城市的核心理念是就地解决水患,让城市内部消化雨洪,而非把水转移到他处。建设海绵城市的关键是一方面保护和恢复原有的河湖、湿地、民间坑塘等具有集水涵养功能的自然“海绵体”;另一方面是通过科学规划打造人工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等人工“海绵体”,就地蓄留和消化雨洪。

    海绵城市另一大理念:排放转化为利用

    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将处理雨洪的思路从单纯的排放转化为利用是海绵城市的另一大理念。德国就建立了多级雨水利用系统,实现“变废为宝”。首先,屋面雨水积蓄系统通过将雨水简单处理,用作厕所冲洗和庭院浇洒等非饮用水。其二是雨水截污与渗透系统,道路雨洪通过排污管道排入沿途大型蓄水池,管道口的截污挂篮可拦截雨洪携带的污染物;城市地面的可渗透地砖则能有效减少径流。最后是生态小区的雨水利用系统,小区沿排水道修建了植有草皮的可渗透浅沟,供雨水下渗。超过渗透能力的雨水则进入雨洪池或人工湿地,同时构成水景。

    建“海绵城市”需防大兴土木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海绵城市并不意味着一味大兴土木搞工程,甚至进行“破坏性建设”。恢复城市本身的自然生态本底,对天然存在的绿地、湿地、河湖等景观的保护和修复,充分调动自然本体消化、吸收雨洪的作用也是关键。我国在长期城镇化建设中出现了开发强度高,屋面、道路硬质铺装多等问题,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土壤的渗水功能。对于这些过度硬化,就要“去工程化”,充分发挥自然与城市的“绿色协调效应”。

    城市需要探寻与水共生的和谐方式,海绵城市提供了“化刚为柔”的治水方式,并把水患威胁转化成了城市改造更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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