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楚曈)“我不知道对方的电话,也不清楚店铺的地址,没有发票将如何维权?”近日,市民聂女士被朋友圈一则鲜果广告吸引,没想到购买的水果与描述大相径庭。
4月10日,聂女士在微信好友“果实达快送”的手中购买了一颗榴莲,产品送货上门后,她发现商品外观与味道较此前截然不同,怀疑存在质量问题。聂女士向该“好友”讨要说法,但协商无果,对方还将她拉黑。聂女士维权无门,不得不向12345政务热线寻求帮助。
4月11日,芦淞区建宁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根据聂女士所提供证据锁定徐家桥步行街一家生鲜水果店。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该店并非实体商户,实为一家生鲜存储冷库。店铺位于庆云街道太子路1789号,具备营业资质,产品日常存于徐家桥冷库。
芦淞区建宁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陈辉表示,微信朋友圈中的商业纠纷时有发生,与网购平台的纠纷相比,微店商品质量更难判断和保障,且维权艰难。为此,他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已备案登记且具备营业资质的线上平台或实体店购买产品。
当天,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协调,“果达鲜”生鲜经营店店主与聂女士达成调解,更换了消费者所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