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两村民扫墓 引发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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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民桥边村贺某指认山火现场。茶陵森林公安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谭湘桂)清明节已过,森林防火仍在路上。4月7日,茶陵县公安局发布两起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提醒大家拒绝一切林区野外用火行为。

    4月3日下午2时许,茶陵县虎踞镇石朱村东亚组“牛仙里”山场起火,过火面积有100余亩。起火是当地女村民李某为其公公婆婆扫墓引起的。

    4月4日下午3时许,茶陵县利民办事处桥边村女村民贺某在本村石头垅组“荷树岭下”山场扫墓时,点燃的冥纸被风吹落到周围的茅草丛中引发山火,过火面积近100亩。山火经过2个半小时才被扑灭。

    据了解,清明假期,该县森林公安取消休假,以“零容忍”的态势破案2起,刑事打击2人。因扫墓引发大火,李某与贺某均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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