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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灾,甲骨文有三种字形,分别表明三种“灾源”:洪水、大火、战争。甲骨文的三个“灾”的字形中,一个像房中有火,失火了;另一个像洪水泛滥;再有一个像「戈」,表示战乱。三种状况都能造成人们最大的祸害。

    造字本义:名词,火烧住房、洪水泛滥、战争杀戮等毁财毁命造成的苦难。灾本义是自然发生的火灾、水灾等,由此引申指各种天然灾害和人为的祸患,还引申为疾病、死亡等不幸的事情。

    古时“灾”的写法较多,这是因为古人把灾害分得较细,有火灾、水灾、兵灾等,反映在字形上也有不同写法。上古时代,河川泛滥,洪水横流给先民带来极大的祸害,因此祖先便造了字形体像泛滥的洪水。

    这两个甲骨文本义是“水灾”。秦代以后,叠加“火”旁表意,表示水火均可成灾。

    上古社会的部族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兵灾也成了可怕的悲惨的祸害。所以先民便以“戈”断“头发”(砍杀战俘或奴隶时头发挂在“戈”这种兵器上)作为“兵灾”的象征。

    “灾”字形体之多,这会给日常使用带来不便,新中国成立后,以“灾”字为正体,“災”“烖”等均作为异体字被淘汰。(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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