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 同学们请当好家庭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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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几名同学沿人行横道通过黄河路口。记者/戴凛 摄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戴凛

    今年3月28日是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日前,我市多所学校为学生开展了以交通安全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升学生安全意识。记者了解到,当前不少家庭都会使用机动车或者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对此,本报结合交警部门近期通报的部分事故案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些安全出行建议。

    两起事故均与摩托车有关

    日前,茶陵交警发布了两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例,其中一起发生于2021年7月7日。在茶陵县腰潞镇马加桥路段,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谭某华当场死亡,摩托车上的乘客谭某婷(10岁)、谭某勇(11岁)也在事故中受伤;另一起事故发生在今年2月6日。16岁的毛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搭乘同样未戴安全头盔的刘某出行。因操作不当,毛某驾驶的摩托车侧滑摔倒,致两人受伤。

    交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和交通安全教育。

    学生乘客大都未佩戴头盔

    日前,记者走访我市部分中小学发现,大多数使用电动车或者摩托车接送孩子的家长,都会戴安全头盔。但是往往乘坐车辆的中小学生,大都未佩戴头盔。

    “没找到适合孩子使用的安全头盔,所以就一直未给孩子佩戴头盔。”家长彭先生经常使用摩托车搭载孩子,他表示,此前给孩子买过一顶安全头盔,但是大小不太合适,头盔戴在孩子头上总是晃动,于是就放弃使用。

    家长李先生则表示,自己骑车很慢、很小心,只要让孩子坐在摩托车的踏板上,一般都不会摔倒,也不会发生碰撞。

    不过交警认为,道路上交通参与者众多,自己小心驾驶,但无法保证别人不犯错误。因此,摩托车或者电动车乘车人均应戴好安全头盔。希望学生知晓该安全知识,并主动督促家人为自己佩戴合适的安全头盔。

    乘坐小车也要注意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部分家长在使用小车接送孩子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3月25日下午,在天元区某小学外,一名学生上车后就快速将后车窗打开,将上半身伸出窗外与同学打招呼。当驾驶员突然启动车辆后,这名学生身体发生一阵晃动,险些出现意外。

    交警建议,低年级学生应坐在后排位置。此外,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孩子不要将身体伸出车窗、车顶,应锁好儿童安全锁,防止孩子因意外情况被甩出车外或发生撞击。他们呼吁,家长要以身作则,孩子也要当好安全知识小老师,将学校学到的安全知识带回家,告诉爸爸妈妈、亲戚朋友也一起来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做遵纪守法的文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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