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进口冷链食品“掉链子”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平 实习生/熊珍)进口冷链食品是疫情风险点和物防关键点。3月25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超市、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两家店铺被要求整改

    现场

    督查人员先后对天虹超市内的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专区,天纺农贸市场内的“天南冻品批发”和“好运来果业”进行检查,了解在售的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水果、乳制品等商品落实“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湘冷链”)、附带溯源码等情况。

    检查发现,天虹超市对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到位,进口冷链食品的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均规范加贴“湘冷链”追溯码,便于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

    在“天南冻品批发”,部分进口冷链食品加贴溯源码不规范,商品没有与溯源码一一对应。督查人员用手机扫描了一肉制品的溯源码,产品信息显示来源于乌拉圭,但无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一栏为数字“310”。

    在“好运来果业”,在售的牛油果、榴莲等进口水果未加贴溯源码,无法查询其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追溯信息。

    督查人员责令“天南冻品批发”和“好运来果业”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湘冷链”相关要求;责令“好运来果业”对牛油果、榴莲进行下架处理。

    进口冷链食品要严守“四个不得”

    规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5月1日起,“湘冷链”追溯品种由原来的畜禽肉、水产品品种拓展到冷冻冷藏水果、冷冻乳制品等进口冷链食品品种。

    根据《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要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可追溯,做到“四个不得”: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产品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消费者发现违反“四个不得”的现象,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