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开车被查竟辩称“家有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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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姚禹 龚驰骏)爱子心切可以理解,酒驾上了高速公路则不可取。3月18日,省高警局株洲支队通过视频图文等方式,发布一起二次酒驾的典型案例。

    3月15日晚上9时许,该支队荷塘大队民警在莲株高速公路白关收费站开展违法整治行动。一辆小车快速从高速公路上驶出收费站通道,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小车驾驶员陈某打开车窗,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

    “等一下可以不?我老婆在医院里,我真的很急!”陈某激动地说,他现在没有驾驶证,晚饭时在朋友家喝了不到一瓶啤酒。接到妻子电话称孩子生病需要住院,他心急如焚就开车通过高速公路回株洲市区,前去会合。

    “你再有紧急的事情,也开不了车。喝了酒肯定不能开车。”民警对陈某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4毫克/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陈某曾在2020年因酒驾被查处,这是第二次酒驾了。

    陈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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