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预付卡“跑路者”再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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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强年

    今年以来,本报陆续报道了好几起预付卡“跑路”的案例。据报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检索发现,自去年1月1日以来,我市发生的预付卡跑路相关投诉数量近200条,会员卡剩余金额少则200元,最多的高达4万多元。(相关案例详见今日本报A05、A08版)

    日常生活中,商场、超市、餐饮、美容美发、洗染、健身、洗车等预付款消费现象普遍。商家通过消费打折或会员优惠的营销策略,诱导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即所谓会员卡,可快速实现回收资金、吸引客源、绑定客户。火热的预付卡消费市场背后,隐藏着诸多风险,办卡时遭遇商家“套路”,办卡后面临承诺不兑现、服务打折扣、违反约定又加价等情况,想要维权又面临退卡难、举证难、上诉难等困境。

    这并非是新现象。早在2017年4月4日,本报就刊发《对“跑路者”要紧追不舍》的评论,既批判商家的失信行为,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防治。但现实情况是,五年过去,预付卡究竟“由谁管、怎么管”、跑路者“没人管、管不了”的困境依然存在。

    尽管,商务部曾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但预付卡监管范围仅限于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不包括教育、旅游、健身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上,日常消费中发行预付卡的多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便是,消费者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但基层执法因“无法可依”而无果而终;也有消费者走法律程序,然费时又费力,最终放弃起诉不了了之。这一再说明了,预付卡备案监管缺失、消费维权成本高、征信体系不健全等深层原因。

    如何让预付卡市场步入正轨,使其持续健康发展。面对这一全国性的命题,一些地方主动积极探索。比如,上海市采取金融手段对预付卡的发行使用进行监管;深圳市为健身卡设置7天“冷静期”;北京市前不久公布《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从办卡、监管、维权等各环节进行防治。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也应尽早谋划,主动作为,借鉴好的经验,建立一个系统式的防范机制,整治和遏止预付式消费乱象,让“跑路者”在心理和行为上都不敢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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