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 相关部门已回复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成女士:在芦淞区平和堂24楼公寓2座卡蒙视觉花费1399元订购全家福摄影服务,和商家沟通是两套服装,定价300元,结果用来拍摄的只有一套,认为不合理,请核实处理。

    芦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经查,未发现商家违法违规行为,系民事纠纷。

    回复时间:2月21日

    刘先生:2月14日在大汉悦中心二楼鲸鱼岛吃自助餐,发现店内提供的酸奶是过期产品,请核实处理。

    芦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经调解,商家与消费者达成赔付协议。

    回复时间:2月18日

    匡女士:2月14日在平和堂三楼发泽造型花费500元做头发,发现商家没有按照500元标准使用产品,现在头发出现损坏情况,与商家协商,商家不予处理,请求核实。

    芦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经调解,商家与消费者达成赔偿协议,退还398元费用。

    回复时间:2月16日

    罗先生:2月14日通过美团在芦淞区建设南路338号汉化国际商业城A栋902室的米舍酒店成功订房,到达时却没有房间入住,并且商家已经倒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家退还房费及押金,请求调解。

    芦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2月15日14时,商家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并已按规定退还房费及押金。

    回复时间:2月16日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楚曈)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