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水费8000多元,我家开了游泳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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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水务集团发送给彭先生的用水短信。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楚曈)“两个月水费8000多元,用水量达1727吨,我家开了游泳馆吗?”近日,市民彭先生致电株洲晚报热线28829110反映,他家近一年无人居住,竟欠了天价水费,这不得不让他怀疑自家水表计数的真实性。

    2020年年初,家住芦淞区百江明珠小区的彭先生举家搬至老家居住。“小区偶尔停水,加之疫情原因,为了媳妇生完小孩后方便用水,于是全家便没住在小区里了。”令彭先生诧异的是,2021年11月23日,他竟然接到欠缴8000多元的水费短信。

    “人都不在家中住,水费从何而来呢?”彭先生表示,2021年9月前,他家的用水缴费均显示正常,同样家中无人居住的条件下,空房短短两个月怎么可能产生1000多吨用水?

    同时,水务部门发送的信息显示,彭先生2021年11月水表读数为2008,上期度数为281,水量1727吨,水费8136.79元,水费可用余额67.12元。“既然有可用余额,为何又说我欠缴水费呢?”对此,彭先生怀疑,株洲水务集团是否抄表有误。

    “此外,地下车库常年四季水迹斑斑,家中的天价水费会不会是表后楼道水管漏水所致?”为此,彭先生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日常管养水准也提出质疑。

    目前,彭先生一家因欠缴水费已被停止供水,家中的水龙头均处于关闭状态,地板和车库楼道间同样无漏水产生的水渍或霉斑。

    随后,百江明珠小区物业回复,彭先生家楼下的地下车库水渍成因是地下渗水所致,并非漏水水迹,物业部门愿配合彭先生入户对其表后水管进行检修。市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彭先生也可向水务部门申请水表检修和复查。

    记者就此事咨询律师,律师则表示,“用水是权利,缴费是义务。水务部门按照水表上用水量收费,市民应该缴费。但如果水表有问题,或者没有按规定时间抄水表,造成居民用水量异常或者没有及时发现漏水问题,水务部门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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