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可凭身份证享受相关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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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朱卫健)老年朋友要注意了,2月23日,记者从市老龄委获悉,从3月1日起,我市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业务,并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与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相关优待。

    “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证享受社会服务优待,是我市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老年证在一定程度上为老年人的出行游玩提供了便利,他们在享受优待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但与老年证相比,身份证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和便利性,它打破了地域限制,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使用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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