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卜妍)2月18日下午,事故受害者家属李女士带着一面锦旗来到芦淞交警大队,为三中队全体民辅警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点赞。
2月15日晚上8时30分左右,三中队在芦淞区南环线京渌立交桥下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突然一辆小汽车在匝道处倒车,并撞到后面的车辆。中队长刘文察觉有异常,随即上前查看情况,肇事男子看到交警后企图逃跑。交警立即对其进行追捕,最终将肇事者抓获,并安排事故双方协商解决这起交通事故。
经检测,肇事男子酒精含量为3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为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该男子已被限制申领驾驶证两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