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1106件 处分9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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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陈正明)近日,市纪委监委发布2021年株洲反腐“战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06件,处分964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28人。

    一年来,我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金融、国企、政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少数”等重点对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了蒋开建、巢亮等“一把手”腐败案件,罗佳良、陈自力等政法队伍“害群之马”,陈青平、袁旭文等“靠粮吃粮”贪腐典型。

    数据显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985件,实现动态清零;处置问题线索3751件,同比增长26.2%;立案1106件,同比增长13.9%;结案1030件,同比增长18.9%;处分964人,同比增长19.2%,包括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85人,一般干部223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28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7人。

    另一方面,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与政法队伍整顿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涉黑涉恶案件,处理处分23人;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处理处分政法干警595人,留置16人,共有378名政法干警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主动说明问题。

    高压震慑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发挥“四种形态”惩治震慑、惩戒挽救和教育警醒功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72人次,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分别占比7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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