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边多了大片生活垃圾 谁倒的?一个物流包装袋“泄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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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管执法队员在现场翻垃圾找线索。 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伍靖雯 通讯员/黄重)在湘江边随意倾倒垃圾,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料到城管队员硬是靠着翻垃圾,将涉案企业给找了出来。昨日,天元区城管局对涉案企业开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单。

    湘江附近出现大面积垃圾

    1月5日,有环保志愿者反映,在天元区新丰路边上,有人随意倾倒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志愿者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倾倒垃圾的区域位于靠近湘江的公路边,如果不及时处置,污染范围存在进一步扩大风险。

    “湘江边违规倾倒垃圾,涉及城管、生态环保、街道办等多个部门执法。”天元区城管局党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志愿者反映的问题重大,不能等着一个个部门单位分头行动。为此,他们立即牵头成立联合调查专案组,半个小时集结队伍赶到现场。

    昨日,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实地核查,现场主要是包装纸、包装袋、塑料瓶等生活垃圾,并非工业固废或建筑垃圾,但是倾倒范围较大,约有100平方米。

    “既然是生活垃圾,就一定有痕迹。”该局有关负责人说,执法队员很快完成现场生活垃圾收集,并挨个翻找,最后在一个破损的物流包装袋上,找到一丝线索。

    开出2万元“最大罚单”

    “这个包装袋上写有收货地址,我们觉得可以到企业一探。”上述有关负责人说。

    这是天元区完成城管执法力量下沉以来,首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随即,该局指派局属执法大队、马家河街道以及嵩山路街道城管中队,联合到涉案企业走访。

    面对证据,该企业负责人钟某很快承认,这些生活垃圾是该公司倾倒的。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为此,执法队员一方面约谈涉案企业负责人,并要求该企业将倾倒的垃圾清理干净。

    “涉案企业属于初犯,认错态度和整改行为也积极,但倾倒垃圾污染面积较大,属于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执法办案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该局最终决定对涉案企业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

    这也是近10年来,天元区针对偷倒生活垃圾开出的最大额度的行政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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