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就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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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楚曈)“我不知道为啥,就被一个电话辞退工作了。”1月6日,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邹女士被千金大药房“劝退”,想维权的她发现自己未与该店签订劳动合同,只好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求助。

    1月6日下午,刚上完班的邹女士接到药店店长电话,称“明天不用来上班了”。邹女士欲问被辞退原因,对方未明示就挂断电话。“去年2月起,我就在这家药店上班,从未出现过迟到、早退和工作出错,咋就‘被辞退’呢?”邹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邹女士说,几个月前,店内一名女员工同样遭遇辞退,店方一样未给出合适的辞退说明。

    1月1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天元区千金大药房益鑫店店长管某。管某表示,邹某辞退工作属于个人离职行为,该店另外一名负责人将向记者解释邹女士的辞职原因。但截至发稿前,管某一直未提供该负责人联系方式。

    湖南诚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洁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用人单位是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目前,邹女士已向天元区人社部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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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保留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面试短信或录用通知书等纸质文件,或拍照留档;

    2、入职后,上班打卡、考勤记录、用工单位发放的工作服、工作证等证明或者代表职务身份的证件;

    3、发放工资时的工资单、工资条,如购买了社保,其缴纳记录同样需要保存;

    4、工作期间,自己代表公司签订的文件,比如供销合同、采购合同等;同事的证言证词,也具有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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