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任性放花炮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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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阎俊)又到岁末,烟花爆竹禁放问题成为热点话题。1月7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2021年12月共处置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24起,其中接到市民拨打110报警的警情16起,出警率100%。

    2021年12月3日11时许,经开区的黄某因店面开业,在某小区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6日9时许,天元区的刘某也因超市开业,在尚格小学斜对门的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硝烟还未散尽,上述两人就分别收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乔迁新居是家庭大事,深夜燃放烟花爆竹扰人清梦则不该。2021年12月15日,汤某庆贺朋友搬新家,在芦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惩戒。

    快过年了,买了新车意味着以后出行更方便,但燃放鞭炮以示庆祝的陋习要改一改。2021年12月13日20时许,郭某因购买新车,在荷塘区某门面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3日,汪某因购买新车,在荷塘区某银行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两人均被行政处罚。

    办丧事祭奠亲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不行!2021年12月1日,李某因办丧事在芦淞区董家塅某路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一天后的16时许,杨某因丈夫去世在经开区某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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