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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何春林 通讯员/任纳)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又上涨了。2021年提标部分,近期将全部发放到位。
分13个档次缴费,正常缴费可享补贴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的结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通过深入调研长沙、湘潭、岳阳等兄弟市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后出台了该惠民政策。
《通知》显示,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对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以上保费档次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30元、30元、40元、40元、60元。在此基础之上,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可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补贴资金由各县市区负担。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特别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全部代缴。
截至2020年底,全市参保人数179万人,缴费人数133万人,领取待遇人数46万人。
去年提标部分近日将补发到位
《通知》显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金计算公式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其中“139”是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从去年7月份开始,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就在着手调研,与各县市区沟通,财政部门拟定了多套方案,人社部门仅相关草案就拟写了上十遍。”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张伟良介绍,此次是在2020年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从2021年1月1日起,渌口区、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月基础养老金调整到118元,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月基础养老金调整到180元。2021年元月一号以来的提标部分,近日将全部补发到位。
《通知》完善了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2023年、2025年,每年1月1日起还将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5元/月,调整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如国家和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我市将根据相关政策在已有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上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