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一审审结475件毒品案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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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周子熙)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度打击毒品犯罪第五次集中宣判活动,并通报了今年我市毒品案件审判工作成效。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从4月开始,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双月月底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集中宣判,至今共开展了5次,集中宣判案件56件95人,发布典型案例11件。

    本次集中宣判活动从12月16日开始至12月23日结束,全市共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芦淞、石峰、茶陵等8个基层法院参与,共宣判毒品案件16件21人,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强决心。

    今年以来,全市毒品案件的审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审审结毒品案件475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04人,重刑率达21.89%。其中,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0人,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9人。

    这些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占全部犯罪案件的90%以上;贩卖大宗毒品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61.54%;毒品种类以甲基苯丙胺为主;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已有呈现。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的能力,一年来,株洲全市法院庭审直播40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8人次,深入社区、校园、乡村、乡镇开展禁毒宣传22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7000余份。

    典型案例

    贩卖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

    罪犯杨某被执行死刑

    2015年8月-2016年8月,被告人杨某从上线“阿水”“苦命”(均另案处理)处购进甲基苯丙胺,在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贩卖给被告人谢某。杨某贩卖甲基苯丙胺14次共计38千克,并以贩卖为目的,将25千克吡啦西坦(临床上用于脑外伤、脑出血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引起的脑功能缺失的药物)当做甲基苯丙胺予以贩卖。谢某将购进的毒品运回醴陵市、江西省萍乡市贩卖给他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杨某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罪犯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某于今年12月2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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