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水清地净 生态环境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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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12月30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书面听取了《株洲市2021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的报告》(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今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年来,我市空气质量更上一层楼。今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预计为306天以上(以下均为预计数),优良率为83%以上,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3.90,均居长株潭地区第一。主要污染物PM2.5、PM10平均浓度为41、54微克/立方米。炎陵、茶陵、醴陵、渌口、攸县空气优良率分别为98.6%、97.7%、97.2%、94.9%、94.9%,全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不仅蓝天常在,我市的河湖更清、土地更净。全市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以上标准,其中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渌江水质基本达到Ⅱ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省控水质综合指数在湘江七市中排名第二。全市新增造林面积9.77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11%,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1.6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到90%,累计安全转移危险废物2.99万吨。

    《报告》显示,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预期目标是:市区空气优良率达到83%左右,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降至42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县市区持续保持并改善空气质量。湘江株洲段、洣水整体水质持续保持或优于Ⅱ类,渌江水质力争提升到Ⅱ类,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重点工作是:坚持合力治污,巩固齐抓共管格局;坚持重点治污,狠抓问题整改销号;坚持精准治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持靶向治污,持续提升江河水质;坚持系统治污,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坚持依法治污,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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