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 财政支出七成以上用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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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陈正明)12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查了《关于株洲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86.74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76.96亿元,占比超过七成。

    1-11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7.3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86.74亿元,同比增长3.55%。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76.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1.62%。人均公共服务支出达到5366元,包括财政支出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等,绩效评估指标得分在全省一类地区中排名第二。特别是今年应对来势汹汹的“德尔塔”疫情,市本级紧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全力做好了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作为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第一批试点市州,我市按时按质完成了系统上线运行,全面提升了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行“不见面开标”,获评了中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出台了水利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农资金使用更为规范、更加高效。

    同时,2021年市本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所有专项资金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常态化推进财政重点评价,评价领域从专项资金拓展到单位整体支出、政府购买服务、社保基金、专户资金、政府性投资基金等,2021年评价项目37个,评价金额33.9亿元。制度化推进绩效“四评”,评价领域从重大民生专项拓展到政府投资基金、重大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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