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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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田凤(先生/女士):

    您好!您购买的磐龙世纪城海棠湾26栋1701号房屋于2019年10月起未能按合同约定归还银行按掲贷款本息,银行已从我公司账户直接划扣该套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约32万元,现经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解除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解除预告登记,剩余房款具体退款情况已通过公证邮寄形式告知于您,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我公司视同您认同该退款情况,剩余房款将交由株洲市国信公证处进行公证提存,请您及时向公证处领取提存款。

    特此公告!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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