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居住安全 共建平安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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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元区红盾雅园小区消防演练现场。受访者供图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智勇 王晖 通讯员/张志刚 马文新

    发生火灾如何撤离?被困电梯如何自救?出现疫情如何配合防控……本期关注居住安全问题。

    《株洲晚报》联合市住建局物业事务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聚焦物管行业动态;解读相关政策法规;重点围绕居民急难愁盼问题收集意见建议,促问题解决。我们愿倾听您的声音,市民对物管工作有诤言良策,请拨打株洲晚报热线28829110。

    15家物业公司将规范化处理大件垃圾

    行业动态

    12月21日,大件垃圾处置项目签约仪式在市城管局举行,湘银物业、火炬物业等15家企业参与了《株洲市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收集运输协议》的首批签约。

    据了解,市住建局物业事务中心和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全力配合做好大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工作,定期组织物业企业进行培训,让物业公司掌握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处理处置等工作,共同把这项服务业主、优化环境的事业做好,推进项目在株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会上,市住建局物业事务中心副主任张志刚、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株洲物业公司集体“取经”智慧物业

    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物业企业主动搭上智慧化快车,使用智能设备辅助物业管理,整合优质资源、提供优质服务,开启公司进步、业主满意的双赢模式。

    本次活动邀请了广州欢聚集团和株洲物业企业负责人百余人参加,活动中,广州欢聚集团代表邹南介绍了一批辅助物业管理的高科技产品,并分享了广州物业企业推广“智慧物业”的经验。

    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表示,“智慧物业”是行业的发展趋势,株洲的物业企业不仅要将外地先进理念和技术引进来,还要融会贯通,以适应株洲的市情民情,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市民声音

    1.市民刘女士:开发公司建设的小区车位、车库产权归谁所有?非本小区业主可否购买?

    市住建局物业事务中心回应:近期接到业主关于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的咨询,根据《民法典》第275条、第276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翰林府3期的业主李先生:物业公司以我未把2019年至2020年物业费补齐为由,关停我家的水、电。

    石峰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回应:接到政务便民热线交办单,我局工作人员立即与业主、物业公司联系,介入协调。

    协调结果如下:(1)协调业主按约定支付物业费。(2)指导物业服务人通过法律仲裁催缴物业费。(3)责令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电、供水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小区故事

    株洲805个小区举行应急演练活动

    “人民至上筑防线,应急演练进小区。”12月18日至19日,全市805个小区同步举行居民小区应急演练活动,演练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燃气泄漏、电梯困人四类突发事件处置。通过演练增强居民安全意识、防疫和自救互救能力。此次活动也是继第一届“幸福邻里节”之后,我市创新基层治理模式的又一举措。

    18日上午,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主会场活动在芦淞区庆云街道锦绣江山小区举行,模拟突然接到报告,发现小区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人员。演练按照应急响应、区域管控、封控解除三个环节及现场调度、小区封控、人员摸排转运与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全员核酸检测五个场景,全面展示小区物业与街道、社区以及疾控部门的协同和组织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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