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 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

  • 上一篇
  • 下一篇
  • 12月27日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李江平介绍,公安部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新的部门规章坚持宽严相济,系统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修改后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另外,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考虑到其守法自觉性低、安全意识差,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科目,督促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严格满分学习教育,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据新华社)

    公安部再推9项交管 便民新措施

    相关新闻

    记者27日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布了新制修订的3个部门规章,其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此次公安部推出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据新华社)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