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为何“不走寻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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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台路喷绘了“非机动车、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字样。记者/易楚曈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楚曈)近日,有市民发现,天台路绿化带与人行道间的道路喷绘了“非机动车、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字样。可明明该走专道,非机动车却在机动车道上“飞驰”的现象依旧屡见不鲜,新施划的非机动车道为何不受待见?

    现象

    非机动车“跨道”行驶见怪不怪

    12月22日,记者在黄河北路与天台路的交叉路口观察发现,来往不少非机动车车主无视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短短十余分钟,便有十几辆电动车“飞驰”而过。少数电动车车主不断地在私家车、公交车中间穿插前行,速度不亚于机动车。

    庐山路也有绿色非机动车道,并贴有醒目标志。然而,过往的多辆自行车和电动车几乎无一从非机动车道行驶。一些电动车车主甚至在机动车道上由东向西逆向行驶,有的则占据大半部分机动车道,私家车行驶经过,只能不停鸣笛示意,但其依旧我行我素拒绝让道,影响道路交通行驶效率。

    红旗中路、红旗南路也有非机动车道,但沿途电动车车主大都直接在人行道上穿梭,且车速不低。行人遇见电动车在人行道穿梭,只能不断躲闪以防不测。

    吐槽

    机动车占道停放,骑行不便

    采访中,不少非机动车车主表示,不是他们不愿意走非机动车道,而是该道路经常被机动车占道停放,致使其骑行不便,才行驶上了机动车道;而一些车主则坦承,不走非机动车道纯粹为图省事,为了方便到达目的地。

    记者在庐山路等路段看到,的确有不少私家车主、出租车将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造成非机动车车主行驶不便。

    “机动车随意停车开门,也让非机动车车主们不愿在专道上行驶。”12月3日,原本行驶在珠江南路非机动车道上的易先生,险些因一司机大幅度开门的行为发生磕碰。因此,像易先生这些遭遇“开门杀”阴影的非机动车车主,哪怕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也不愿冒险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在红旗北路的火花塞厂附近,两辆机动车则正好将非机动车道拦腰“斩断”,一些非机动车只能绕行。“这条路晚上光线不太好,机动车若停靠树影下,非机动车难免与其剐蹭,致使两方互有损伤。”家住新城壹号小区的刘女士说。

    倡议

    专车走专道,安全有保障

    各行其道是道路交通的基本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非机动车行驶有明确规定,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将被罚款100元、不记分;而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则将罚款200元、记3分。

    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在此,株洲晚报倡议各位市民,机动车车主切勿在非机动车道随意停车,避免非机动车车主出行不便;在有非机动车道的地方,市民骑行非机动车时则应走专属车道,骑行速度虽然慢一点,但这样更安全。

    记者手记

    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更显城市温暖

    非机动车“不走寻常路”,肆意穿梭大街小巷,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由来已久。这不单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主需要提升自身素质的问题,更多的是要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非机动车专用道基础建设与宣传教化“齐步走”。

    综观《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法律条文,其涉及责任主体和处罚多为机动车车主,而对于非机动车群体,则笔墨甚少,处罚力度明显偏低;城市规划建设中,非机动车车道也只有建设技术标准,而无设置规范,各城市之间非机动车建设力度与水准参差不齐。

    非机动车是城市部分居民出行的必备工具,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非机动车车道建设也亟须跟上时代步伐,满足该类居民群体日益变化的道路出行需求。非机动车专用道是否也可设置红绿灯?分左右转向道?其标志和宣传可否更接地气?这些内容,都可以纳入政府决策考虑范围。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完善城市非机动车道建设关乎群众利益,拿着显微镜看民生疾苦,为民解忧,这才能更加彰显城市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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