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黄艺璇)“法官,你快来!我找到那辆保时捷了!”12月14日,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联系醴陵市法院干警后,该案执行员迅速组织人员,马不停蹄赶往株洲扣押车辆。到达后,执行干警在停车场内快速锁定一辆保时捷。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醴陵恒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源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42万余元、违约金11万余元。因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通过户主登记信息查验,法院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保时捷小车,价值百万余元,但一直未能追踪到其具体定位。后来,经过多日的调查,涉案车辆终于有迹可循,于是发生文章开头一幕。
执行过程中,该涉案车辆占有人拒交车钥匙,试图抗拒执法。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耐心释法教育,告知其抗拒执法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最终车辆占有人转变态度,把钥匙交给执行干警。当天下午,该涉案车辆被拖回法院,等待处置。